德州局开展重点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力求做到“四个结合”
—————————————————————————————————————————————————————————— 2008-3-21 14:22:25 点击次数:
开展重点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以来,德州检验检疫局紧密结合辖区外经贸、外贸企业、出口产品、检验检疫工作实际,通过坚持“四个结合”,使专项整治行动更具针对性、目的性、效率性和促进性。
一是坚持与辖区企业实际相结合。根据德州辖区出口企业和产品特点,在落实好省局提出的“出口食品农产品重点开展5个专项整治行动、实现10个100%的目标任务,八类重点工业产品专项整治彻底解决四个突出问题、实现4个100%的目标任务”的同时,将食品、农产品专项整治行动细化为8个检查重点,实现15个100%。在对工业品的专项整治行动中,检查重点扩大到涉及安全、健康的家具、人造板、玩具、服装、健身器材、食品包装(器皿)、刹车片、废物原料、絮用纤维制品、装饰材料、洗涤用品等11类产品。采取“过筛子”的办法,确保辖区内重点外贸企业、重点出口产品一个不少、一项不漏得到彻底有效整治。
二是坚持与巩固深化2007年专项整治成果相结合。充分利用好2007年在开展产品质量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中采集的数据、了解的实情、采取的措施、摸索的办法。在对企业基础和基本情况比较翔实掌握的前提下,重点对企业的源头管理、质量保证体系、溯源体系、自检自控体系、诚信自律体系的有效运行情况,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预防类似问题发生的长效机制建立执行情况进行进一步检查整治,并结合企业质量管理现状,着手制定和采取更加有效的质量保证监管措施。
三是坚持与深化检验检疫监管模式改革相结合。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对辖区重点企业、敏感产品逐个进行梳理排队和科学的风险分析,探索开展区域化监管、电子监控、分类管理、“三员”管理的对象、手段、方法、检验监管的标准、频次等,真正做到有的放矢、有效监管、有序进出。
四是坚持与日常监管相结合。把加强日常监管,作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内容,既要通过不断加强日常监管,巩固和扩大专项整治行动的成果,又要通过专项整治行动,检验日常监管的效果,把专项整治贯穿于对进出口企业监管的全过程,通过专项整治行动,探索日常监管新办法、新程序、新要求,避免日常监管的随意性和盲目性,使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互促进、相互提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