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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倾心参与“实现新崛起、建设新德州”全力促进德州外经贸更好更快发展的十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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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9-7 17:29:14              点击次数: 

  根据德州市“解放思想转变作风共建和谐促进发展主题教育活动动员暨优化发展环境工作大会”精神,为进一步发挥检验检疫部门在外经贸发展中的促进和保障作用,营造更加优化的经济发展环境,实现市十三次党代会提出的“赶超全省平均发展水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争当全省西部地区发展最快、实力最强、环境最好城市”的奋斗目标。德州检验检疫局结合职能特点和辖区外经贸实际,制定“关于倾心参与‘实现新崛起、建设新德州’,全力促进德州外经贸更好更快发展的十条措施”如下:

  一、立足德州实际,大力扶持农副产品走出国门。

  结合德州现有出口产品结构和农业大市特点,将“三糖一药”、肉类加工、食品加工、蔬菜类加工等十家对当地经济具有积极拉动作用的食品、农副产品出口企业作为重点扶持对象,全力帮助以上企业尽快获得国家出口卫生注册(登记)资格。无偿帮助以上企业建立健全安全卫生、自检自控、产品溯源、诚信自律等质量保证体系,确保出口产品质量符合出口国要求,进一步扩大德州农副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占有率和影响力。

  二、服务“三农”建设,不断夯实农业产业化基础。

  牢固树立检验检疫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识。以推进实现农业产业化为己任,使外贸增长对农民增收的拉动作用,惠及更多的农户。重点对中澳集团肉兔养殖、希森三和牛育肥、凤祥集团出口羊肉、宁津瑞丰食品辣椒和韭菜种植、临邑奇力公司辣椒种植、武城九发蘑菇种植等十家骨干农副产品出口企业的种植养殖基地建设进行着力帮扶。积极推行“企业+备案基地+农业标准化”的现代生产加工出口模式,从基地选址、内、外部环境保证到备案基地防疫、用种(雏)、用药、饲养等制度的建立,提供无偿的一条龙服务,力争年内通过考核,为扩大出口,保证终极产品质量提供源头保障。加大良好农业生产规范(GAP)推广力度,力争完成12GAP认证试点,提高出口食品、农产品源头基地建设标准和整体管理水平。

  三、认真履行职能,致力于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严格口岸执法监管,加大对进境动植物产品、集装箱、应检物的查验力度,特别是加严对来自疫区、问题多发区和入境货物曾发生过问题地区进口产品的检验检疫,切实防止有毒有害物质和不合格产品流向国内,保护德州地区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安全。对入境棉花、化工产品、成套设备、旧机电产品等要保证在索赔期内完成检验,及时出具品质证书,对出现的产品质量、贸易欺诈、以次充好、“短斤少两”等问题,积极主动地协助企业做好索赔工作,维护好企业的合法权益。

  四、用好用足政策,进一步增强产品市场竞争力。

  加大“普惠制”等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定期对辖区内经常签发普惠制证书的50家企业进行专题培训。在充分利用好现有39个给惠国待遇的同时,重点宣传利用好《亚太贸易协定》、《中国与巴基斯坦优惠贸易安排》、《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中国—智利自由贸易区》等政策。主动帮助企业审核报检单证,凡是符合普惠制要求的产品,都要帮助企业办理普惠制证书,保证企业享受到平均优惠幅度达5%左右的进口国关税,保证德州产品能够出得去、站得住、叫得响。

  五、提供技术支持,帮助企业打破贸易壁垒。

  针对近年来,日本、欧盟先后出台的肯定列表制度、卫生法规、REACH法规等技术性贸易保护措施。充分发挥检验检疫部门的信息、技术优势和特长,积极帮助和指导企业打破和跨越发达国家设置的重重技术“障碍”,全力以赴地促进产品出口,引导外贸企业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和国外标准进行选址、设计、建设、生产、储存、运输。重点做好三个方面的帮扶工作: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帮助企业及时了解和掌握国外技术标准、国际市场变化情况,指导企业调整思路、改进工艺、制定应对措施,顺应国际市场需求,确保企业出口的适应性和连续性;二是规范企业管理。近期,将组织辖区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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